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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招生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4-22浏览次数:14

报考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报考: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
  • 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且合格。
  • 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 招生专业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招生专业包括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具体专业名称和名额如下:

    | 招生专业类 | 招生人数 | 专业名称 | 名额 | 学历 | 学制 | 招收科类 |

    | | | | | | | |

    | 设计学类 | 17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5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 设计学类 | | 服装与服饰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 15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 设计学类 | | 陶瓷艺术设计 | 10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 设计学类 |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 设计学类 | | 环境设计 | 30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 设计学类 | | 产品设计 | 15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 设计学类 | | 产品设计(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 15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 设计学类 | | 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 | 10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 设计学类 | | 动画 | 10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 设计学类 | | 工艺美术 | 20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 美术学类 | 55 | 绘画 | 30 | 本科 | 五年 | 文理兼收(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 美术学类 | | 摄影 | 10 | 本科 | 五年 | 文理兼收(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 美术学类 | | 雕塑 | 15 | 本科 | 五年 | 文理兼收(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选拔程序

    1. 初选

  • 美术学院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以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初选。
  • 2. 复试

  • 设计学类: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 美术学类: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80(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 艺术史论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高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分值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 研究生招生标准

    报考条件

    1. 硕士研究生

  • 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 2025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美术与书法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19人,研究方向为:中国画与书法、艺术管理。学制2年,总学费16万。考生必须选择1103清华大学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无效。本专业仅招收本科毕业后有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原单位定向生(在职培养),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不转档案和户口,不提供住宿。
  • 2. 博士研究生

  •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申请者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综合考核将着重考查专业理论、设计或创作能力和外语水平,并强调对申请者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特别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考核,选拔具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人采取相同办法同时进行。
  • 考试科目

    1. 硕士研究生

  • 以“艺术与科技”项目为例,初试考试科目为:
  • 思想政治理论(101)
  • 英语二(204)或俄语(202)或日语(203)或德语(241)或法语(242)
  • 艺术理论基础(621)
  • 专业实践基础(914)。
  • 2. 博士研究生

  •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在学证明,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等。
  • 录取原则

    1. 硕士研究生

  • 符合我校申请或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我院规定的入围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面向拟录取硕士生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考核。为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我院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还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协议签署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2. 博士研究生

    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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